中俄联手敲打日本 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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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际舆论场掀起一阵波澜,中俄两国不约而同援引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向日本发出警示。这一尘封多年的法律条文重见天日,绝非偶然之举,而是针对日本近期一系列危险举动的有力回应。
8月17日,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率先发声,敦促日本仔细研读联合国宪章第107条。紧接着在19日,中国外交部明确表态支持俄方立场,强调该条款是联合国宪章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时值东京审判80周年之际,两国这一联动引发广泛解读。
鲜为人知的第107条究竟有何深意?简言之,该条款确认二战盟国对德日等战败国的特别处置权不受联合国成立影响。尽管国际社会多次讨论废除这一"过时"条款,但修宪程序之严苛使其保留至今——需获联大三分之二成员国及所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俄罗斯首次提及该条款。早在2024年,俄外交部就曾援引此条强调二战结果的合法性;2026年5月,俄驻联合国代表团再次重申其效力。中方此次快速响应俄方表态,形成鲜明外交默契。
除第107条外,中国还特别提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奠定战后秩序的基础文件。这些法律文本共同构成日本重返国际社会的前提条件。如今日方既享受战后秩序红利,又企图突破和平宪法束缚,这种矛盾做法自然引发警惕。
必须澄清的是,"敌国条款"并非开战许可证。其现实意义更多体现在政治警示层面——每当日本在历史问题、军事扩张等触及红线时,中俄就会亮出这张法律底牌。正如专家所言,这不是随时落下的铁锤,而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日本当局应当深思:为何在2026年的今天,邻国仍要搬出八十年前的法律条文?根本原因在于其不断挑战战后国际秩序、试图为军国主义招魂的危险倾向。若日方能恪守和平承诺,这些历史条款本不必频频成为话题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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